《南京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责任编辑: 文章来源: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:2022-01-13 09:47 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为加强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,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江苏省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《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市财政局会同市司法局对《南京市市级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宁财行〔2016〕492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新修订的《南京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在2022年2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、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: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803房间,邮编:210005,并在信封上标注“《南京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”字样。
2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:20787540@qq.com
联系人:杨庆,联系电话:025-51808887
南京市财政局
2022年1月13日
征集结果:《南京市社区矫正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